全系统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巡礼——湖北:持续深化改革 再添发展动力
点击次数:2018-01-26 10:33:18【打印】【关闭】
近年来,湖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的工作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有效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深化改革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湖南省工商局多措并举,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股东首次出资比例等限制,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
从2014年9月1日起,湖北省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将107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仅保留53项作为前置审批事项,成为全国第六个启动这项改革的省份;2015年,又将前置项目由53项改为39项,前置改后置项目由107项改为134项,使行政审批更加公开透明。
湖南省工商局于2015年9月10日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为中部地区率先、全国领先实施改革新政的省份。2017年8月1日,全省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一照通用”。
同时,湖北省工商局积极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省份,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住所难、住所贵问题。
该局创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先后编制出台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工商登记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企业名称登记负面清单,既方便市场主体遵守国家的禁止性、限制性准入规定,又利于窗口登记人员审查把关。
湖北省工商局积极探索工商注册方式便利化改革,2015年在黄石、荆州开展工商登记“同城通办”试点,创建登记服务新模式,允许市场主体就近到同一登记机关各工商所登记窗口办理常规登记事务,方便群众办事;启动了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工作,已实现网上核准全省覆盖,并实现了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
转变作风 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随着改革的全面铺开,湖北省工商局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推进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创新优化服务。
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湖北省工商局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共清理行政职权266项,涉及责任清单2918项,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修改16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普遍建立工商部门行政许可一个机构负责、一个窗口办理的分级集中登记机制,涉及工商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纳入各级工商局注册大厅和工商所办事厅集中办理;对12项简易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理,对6项一般登记事项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下放登记权限,将省局承担的企业冠省名受理权委托给全省各市州县工商局,将冠省名核准权委托给武汉、宜昌等6个市工商局。
努力开展小微企业名录建设。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湖北)正式上线,小微企业库信息随主体登记信息实时更新,扶持小微企业的一般性政策内容定期完善,逐步建成了小微企业帮扶政策一站式查询平台。截至目前,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平台共公示中央扶持政策107条,地方扶持政策45条,申请扶持政策导航36条,内容涵盖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政策补贴以及工商登记相关内容,小微企业库共收录小微企业370万户,平台访问量达40万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主体发展。湖北省工商局以实施“大众创业促进工程”为载体,做多小微企业主体,优化和落实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登记政策,积极推动和服务地方特色小镇、创业基地、民营经济园、开发区建设。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为载体,做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联动”的原则,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私营企业。发挥股权质押登记职能优势,做优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资本市场主体,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实施重点企业培优工程为载体,做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开展“万名工商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重点培育1000家民营企业争创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全国500强企业。
认准方向 营造更优成长环境
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下,湖北省小微企业正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浪潮。放眼新的一年,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湖北省工商局自我加压、开拓创新,着眼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创造小微企业更优成长环境。
加大协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改革,进一步将涉企证照引入整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二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压缩审批项目,下大力减少审批环节,凡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让企业少跑路;对确需保留在省级审批的,取消层层核转环节,实行直达办理。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网络审批平台,实现“网上办、一次办”,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一是要采取一系列的减费降税举措,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减压松绑,降低小微企业发展成本。二是要搭建小微企业发展平台,加强基地、园区、市场等小微企业发展孵化载体的建设,支持对废弃厂房的改造再利用,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成本较低的经营场所,缓解住所难、住所贵的压力。三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发展开发新型融资工具,对于发展速度快、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