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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多个单位和个人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

点击次数:2017-11-18 13:42:55【打印】【关闭】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李钰之)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全国检察系统共有111个单位、4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等107个单位被评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李钰之)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全国检察系统共有111个单位、4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等107个单位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云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云南省大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等4个单位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玲、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慧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河北省容城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刘雅莉、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盛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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